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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   |   来源: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专栏:省内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有关要求,及时跟踪清欠进展,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国资委,梳理了截止2018年1月18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清单转发你单位,请按照以下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有关要求:

一、是对照清单梳理核查案件情况,形成台账报上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备案。

二、是对核查属实的案件开展清理工作,务于5月1日前清理完毕,形成正式报告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三、是及时将已履行判决、裁定的案件信息反馈至判决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按程序将相关失信主体从清单中移除。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清理拖欠民 

      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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