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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出行领域失信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   |   来源: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专栏:省内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出行领域失信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为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有关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958号)有关要求,大力推进诚信春运,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记录和公安部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对2016-2018年道路客运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被公安部门列入“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和受到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同意,下发违法次数较多的道路客运企业违法信息(详见附件的附表1)。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会同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核对企业违法信息,并在充分考虑企业规模、违法次数严重程度、违法行为整改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其他渠道掌握的交通出行服务企业相关信息,研究确定信用建设重点关注企业。

有关要求:

一是请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对照清单梳理核查违法违规企业情况,对核查属实的企业开展约谈工作,并签订信用承诺书(参考样式见附件的附表2),请务于3月1日前将约谈情况报告、信用承诺书和信用承诺情况反馈表盖章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二是请严格按国家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不得向社会公布此次约谈企业情况,也不得以此为依据减损企业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出

       行领域失信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XX市(州)信用承诺情况反馈表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宇043180763075;下载邮箱fujianxiazai111@163.com,密码,80763075;报送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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