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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   来源: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专栏:本地


关于做好“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中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为落实国家和省级考核任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和“数字吉林”建设,确保我省“双公示”报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双公示”信息通过“双公示2.0版”系统(http://59.198.199.36:8080/credit-web-platform/userpermission/login/),使用已申请的账号,上报 “双公示”信息。

二、各地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认真填报信息员信息(见附件)。请各地牵头部门将本地区“双公示”信息员信息汇总后上报。

  

附件:《“双公示”报送信息员填报表》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19年3月25

 

(联系人:修海燕,电话:82007536报送QQ群:100152726

陈艺丹,电话:8076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