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
备忘录》的通知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吴忠中心支行,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33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各部门,根据文件内容,结合各自权责清单,梳理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清单和依据,并推动实施。请各部门、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331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 娟 2039372 13995356661
王丽丽 2039372 15609533356
吴忠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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