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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专栏:国家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晋政发〔202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2020年3月,太原市、晋中市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率先在全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了审批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了“准入不准营” 问题的解决,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释放改革红利,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pdf

  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pdf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