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延边州2022年第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现延吉市已完成第一轮区域性核酸检测,对全市4个镇6个街道50万人进行核酸检测,在全员核酸检测中暂未发现阳性病例。
发布会上,延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香顺介绍了延吉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截至3月13日24时,延吉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目前,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6例。
3月12日15时40分,延吉市在重点人群10混1核酸检测中发现初筛阳性患者1例,21时47分,经延吉市疾控中心检测核实后连夜展开流调溯源工作,该病例现居住延吉市建工街电力A区,期间无州外活动。3月13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流调有关密切接触者76人,次密切接触者141人,其中集中隔离管控93人、居家隔离管控124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鉴于延吉市新增的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涉及多个区域,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13日6时,延吉市全面启动静态管理。现延吉市已完成第一轮区域性核酸检测,对全市4个镇6个街道50万人进行核酸检测,在全员核酸检测中暂未发现阳性病例。14日7时30分,延吉市已启动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
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排查管控。截至3月14日9时,全市累计集中隔离1020人,其中密切接触者418人、次密切接触者391人、中高风险地区来延19人、境外来延63人、休整人员129人,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9785人。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结合疫情流调溯源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划定封控区4个、管控区4个,防范区为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延吉市全域)。
二是全面开展核酸检测。依据延吉市居民分布情况,规划设置采样点535个,累计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人员10930人次、重点地区返来(延)人员14567人次、境外返回人员6106人次,以上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市累计核酸检测490845人次。
三是全面进行医疗救治。将延吉市医院东楼设为“黄码医院”,并开展医疗服务。在患者转运上采取救护车专车接送方式,实现闭环管理。开展中朝医药干预工作,对集中隔离人员干预1321人次、居家隔离10410人次、一线工作者331人次,累计发放中药代茶饮38243剂,切实做到隔离人员中朝医药干预全面覆盖。
四是全面强化人员保障。持续增强一线力量,组织2833名机关企事业干部下沉一线,动员1813名志愿者配合防疫工作,动员479名教师组成志愿者队伍参加防疫工作。
下一步,根据我省疫情形势变化,延吉市委、市政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应急专项工作专班,确保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处理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加大全员核酸检测力度。将在本周内再进行2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全员参与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是继续强化社会面静态管控。对全市社区(村)、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市里确定的重点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之外,所有企业一律停业;除医院、药店、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和指定餐饮供应企业等场所外,其他商户一律停业(包括民营医院和诊所);公交、出租车一律停运。
三是全力加强医疗救治。加强定点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药品物资保障,全力救治病患,有效保障群众正常就医需求。高度重视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等感染者的救治工作。
四是全面做好物资保障。从昨天延吉市实行静态管理起,全市民生物资品种齐全,供应充足,市民可以按需购买,米面油等生活物资能够保障疫情突发情况下,全市满负荷运转15天,各大酒店、宾馆已储备足够房源满足应急需求。
五是加强社区防控。积极履行属地防控责任,突出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关下沉干部配合社区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及社会面的摸排管控,对居家隔离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细致排查到位、隔离管控到位、健康监测到位。
发布会上,延吉市相关负责人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目前,延吉市对全社会采取静态管理后,怎样做好各社区居民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答:昨天,延吉市发布静态管理的通告后,部分市民担心小区封闭,个别超市出现集中购买的情况。
目前,延吉市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品类齐全,防疫医疗物资总体供应平稳,受油价上涨、运输成本和进货价格提高等影响,部分蔬菜价格出现微波动,但从全州价格情况看,延吉市部分蔬菜价格适中。各大商超门店生活物资供应稳定,未发生市场抢购、脱销等异常情况,请广大居民理性购买,具体做法有:
1.在各社区、村屯配备了生活物资配送点,保供企业按照需求及时调配,由街道社区将生活物品及时送到隔离人员家中。
2.根据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预案,准备蔬菜和肉等物资标准以一家三口五天、九种菜品50元/套和12种菜品100 元/套,并全力保障每辆供货运输车配备通行证,畅通物资供应通道。
3.“机关下沉干部服务队”坚持每天至少2次对隔离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通过建立微信群,及时了解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需求,督促隔离人员注意室内通风消毒。
4.各镇、街道按照防疫要求定期清理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避免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成为二次传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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