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评级采取自愿原则。申请信用评级的借款人应在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按照规定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并经面谈确定。
二、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要依据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工作收入情况、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实行分类管理。
三、被评定为A级的借款申请人,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30%;被评定为B级的借款申请人,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15%。
四、信用评级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