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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判决 被执行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0/03/17   |   来源:商丘新闻网  |   专栏:个人信用


  3月13日中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运用“三地一网”远程庭审系统,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卢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15日,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卢某5日内赔偿原告李某53.05万元。判决生效后,卢某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7月23日,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卢某采取罚款措施。卢某没有缴纳罚款,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经查明:卢某在商丘市有一套房产,名下还有一辆别克轿车,其名下银行账户上有大额的交易流水,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已经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行为。

  2019年9月3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卢某进行逮捕,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9年9月14日,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2019年9月30日,卢某给付申请人李某赔偿款41万元,其余款项李某自愿放弃,李某对卢某的行为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