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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宁德市道德模范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1/10/18   |   来源:福建日报  |   专栏:个人信用


  10月13日,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通报表扬第六届宁德市道德模范的决定》,对10位第六届宁德市道德模范进行通报表扬。

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通报表扬第六届

宁德市道德模范的决定

各县(市、区)文明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委,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大力弘扬模范精神,持续深化道德实践,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模范人物,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按照中央和省、市文明委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起,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开展了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和第六届宁德市道德模范推选活动。通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层层评选推荐、评审会投票评议、媒体公示等工作程序和环节,并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确定了10位同志为第六届宁德市道德模范。为进一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再上新台阶,市文明委决定,授予周珍霓等10位同志第六届宁德市道德模范称号,并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不断凝聚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奋进力量,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附件:第六届宁德市道德模范名单(10人)

  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第六届宁德市道德模范名单(10人)

  一、助人为乐模范(2人)

  周珍霓 宁德师范学院教师

  江 鹏 霞浦县志愿者协会会长

  二、见义勇为模范(3人)

  陆 韦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安客运分公司原职员

  黄宗识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发电分公司员工

  肖作良 寿宁县犀溪中学教师

  三、诚实守信模范(2人)

  龚达元 福建隽永天香茶叶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丽希 福建省正堃富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敬业奉献模范(1人)

  卓继雄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鼎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五、孝老爱亲模范(2人)

  张筱红 福鼎市叠石乡南溪村驻福鼎服务点工作人员

  王林慧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