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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旬阳检察:快捕快诉严惩涉疫犯罪
发布时间:2020/06/28   |   来源:法制网  |   专栏:信用风险


近日,由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诈骗案(涉疫)开庭审理,人民法院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被告人李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医用口罩紧缺的形势,虚构有医用口罩和N95口罩出售的事实,在微信群中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14名被害人共计8400余元。此案发生后,旬阳县检察院立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旬阳县检察院严格按照《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依法从快从严办理,三日内对被告人李某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了部分被害人损失,旬阳县检察院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旬阳县检察院对涉疫案件依法启动快捕快诉机制,坚持从快从严办理原则,三日批捕,五日起诉,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