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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人民法院:惩失信彰显执行力 多年积案终执结
发布时间:2021/08/11   |   专栏:典型案例


“买一张去石家庄的高铁票。”

“对不起,您已被图们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购票。”

2005年,翟某驾驶出租车与骑自行车的韩某相撞,造成韩某一级伤残,法院判处翟某应支付韩某赔偿金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翟某将一台轿车抵债给韩某后,剩余8958元未支付。申请人韩某因此次车祸丧失劳动能力且瘫痪在床,生活困难,剩余执行款翟某也再无财产可以偿还。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人情况后向市委政法委申请了司法救助金,以缓解申请人韩某困难。与此同时,对被执行人翟某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2020年10月,被执行人翟某匆匆来到法院,原来是他要去外地出差,却被告知因失信不能购买车票,于是主动来到法院,想要偿还这8958元。至此,本案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此款项将退回至国库,继续用于其他司法救助金的审批发放。

在“六保”“六稳”专项执行行动中,图们法院灵活运用多项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重点关注保民生案件,针对有困难的申请人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