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程,有效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州实际,起草了《延边州消防领域信用“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xinyongyanbian@163.com
2.邮递信件: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延边州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 1.延边州消防领域信用“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实施办
法(试行)
2.延边州消防领域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办法
3.延边州消防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认定依据
4.延边州消防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相关依据和实施单位
5.延边州履行消防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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