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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借款不愿还 法院明理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0/09/21   |   来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   专栏:延吉动态


近日,和龙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和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2015年1月24日李某向廉某借款10万余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李某未按约定还款日偿还借款,故廉某将其诉至法院。2018年9月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李某却未按期限履行,遂廉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李某进行多次沟通,李某始终消极对待,拒绝履行义务。于是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将李某多个银行账户予以冻结,但其存款不足以履行申请标的,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

执行法官多次告知李某需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也向其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并告知若再不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法官的“软硬兼施”让李某感受到了司法的权威,2019年4月29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承诺于2019年9月30日为止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我市也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