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饭店打工,老板拖欠工资1万余元,现在老板找不到了,我的日子快过不下去了。”日前,家住延吉市的65岁老人张某到延吉市司法局公园司法所求助。
去年,张某在延边大学附近某饭店当保洁员,工作了一年多,开始几个月,工资能够照常给付,但后期,工资一直被拖欠,共1.07万元。拿不到工资,张某的生活日渐窘困,曾多次向老板讨要,均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拖延。今年1月末,因农历春节和疫情原因,该饭店歇业至今。
公园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多方努力,终于与饭店老板李某取得联系。李某表示,确实拖欠张某工资,但自己目前在外地,疫情期间不便回延吉市,况且手里现钱都压在囤货上了,想着等疫情过后,饭店复工,有了资金,再付给张某。同时,饭店是与朋友合伙开的,得跟合伙人商量一下怎么解决此事。
此后,公园司法所工作中人员多次通过通话和微信劝说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反复调解协商,最终,李某最后答应给付张某拖欠工资1万元整,并保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先给付张某2500元,其余的在一个月内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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