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召集全市7家省级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延吉市汽车维护维修行业环保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联合文件《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精神,公布了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七次公布吉林省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名单的通告》(其中,延吉市有7家),并解读了关于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告知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衔接制度、集中收集处置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的公告以及危险废物暂存与转移要求等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该局要求全市有资质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要负责集中收集、包装、贮存三元催化器,再由有经营资质的单位依法转移、处置、综合利用,每年要申报年度管理计划,做好网上登记备案。对于产废单位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管理、违法处置三元催化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不法商贩收集三元催化器等行为,将视情节较轻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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