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用动态 > 国内动态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清明节期间禁止在市区内焚烧冥纸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   来源:延吉新闻网  |   专栏:国内动态


为巩固疫情静态管控成效,倡导文明祭奠新风,净化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区范围内的街路、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二、全市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做“告别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奠。

  三、违反本通告的规定,在限制区域内抛撒、焚烧冥纸,影响环境卫生的,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