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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护考”生态环保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06/07   |   来源:延吉人民政府网站  |   专栏:延吉动态


  为确保广大考生安静的备考环境,根据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延吉市分局制定了《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划分了重点区域(高考考场地点、中考考场地点)和其他区域(考场周边、考生集中住宿区周边、监考人员住宿地周边500米范围以外区域),从2021年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6月4日晚,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延吉市各类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夜间联合抽查。

 

  当日20时许,联合执法组围绕高、中考考场地点,先后来到大西洋公馆、融城樾府、老纺织厂等建设项目工地,实地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及其他产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进行建筑施工行为。延吉市现有15个建筑工地,经抽查,大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均能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方案》要求:考场周边、考生集中住宿区周边、监考人员住宿地周边,从2021年6月1日起至6月30止,高考期间(6月7日至9日)、中考期间(6月27日至29日),尤其是考场周围半径500米范围以内,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及其他产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单位要全天候停止产生建筑施工噪声作业;考场周边、考生集中住宿区周边、监考人员住宿地周边500米以外区域,产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单位,自2021年6月1日起至30日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0:00至6:00禁止施工。

 

  高、中考期间,抢修、抢险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提前两天向延吉市环境监察大队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22:00-6:00)施工,必须向附近居民公告。

 

  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增加建筑施工现场夜间检查频率,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或产生施工噪声污染的单位(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对其责令改正的同时,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并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单位(个人),在严厉查处的同时,并向相关信用评价单位进行信息公开,将其不良行为录入相应的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