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延吉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政策解读暨提醒告诫会,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以及市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内容,并重点对定点医药机构应履行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讲解,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提升法治意识,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根本遵循,认真组织人员深入学习、执行落实,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管好用好医保基金,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购药服务。
会议还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通报了部分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详细剖析了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多发、易发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标准并对《吉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
活动现场,医保工作人员向两家医药机构发放《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提醒告诫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问答手册》宣传折页、宣传海报2万余份,切实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合法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
据了解,自今年5月1日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对医保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下一步,延吉市医疗保障局将联合公安、卫健部门出台《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不护短、不手软,用实招、出重拳、见真效,促进医保基金有效使用,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管理与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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