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1月5日起,对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活动的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推进建筑装饰企业发展。
通知明确,此次评价范围涵盖建筑装饰企业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装饰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守法履约情况及承建或参建的装饰项目获得的表彰。按照《合肥市建筑装饰企业信用计分标准》的评分内容及标准,对申报企业信用进行评分,分为加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三大类。
其中,加分项分为六个板块,共36项,满分为100分,由资质等级(20分)、在肥纳税额(20分)、促进本地就业(5分)、企业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表彰(15分)、企业科技创新获得表彰(10分)、优质工程(30分)组成。扣分项分为四个板块,共16项,由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停工、其他不良行为组成。一票否决项共3项,由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在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在承建的项目上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一个年度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以及发生质量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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