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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荣获国家医保局中期评估优秀等次
发布时间:2020/08/25   |   来源:安庆市人民政府  |   专栏:营商环境


    安庆市是全省唯一、全国17个城市之一的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近期,国家医保局对17个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中期评估结果显示:安庆市荣获优秀等次,排名位列全国前三。
    自2019年6月安庆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安庆市医保局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守正创新、靶向施策,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注重基金监管与“六稳”“六保”相结合、重点与亮点相结合、试点与示范相结合、能力与效果相结合,充分运用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督查考核等形式,扎实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严守基金安全红线,全面提升医保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在“七抓”上落实落地,即:一是抓好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与试点工作“两不误”;二是抓好招标采购,有效搭建医保信用信息平台;三是抓好信息化建设,打造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技术支点;四是抓好制度设置,有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五是抓好整合资源,有序推进“信易医保”产品开发利用;六是抓好数据共享,开拓医保信用体系试点领域空间;七是抓好信用宣传,守信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关于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中期评估意见的通报》中指出:安庆市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市信用办、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制定“两个总纲、三个评价办法、四个重点环节”等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房、医保医师三大信用主体的平台上线,并纳入“信用安庆”管理体系,建立数据共享、守信共奖、失信共惩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试点工作具有创新性,取得显著效果。
    安庆市医保局将以国家医保局对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中期评估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设计规划、坚持政策制度全面完善、坚持结果应用全面跟进和坚持诚信理念全面推广,既谋长远,又干当下,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基金监管法治建设、标准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不断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形成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擦亮“国字金牌”,为新时代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科学模式和通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