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此次调研发现,部分村监委会开展村级监督工作中存在偏差和缺失,我们要把发现的问题分析透,对症下药,让村级监督更有力。”此前,就村(社区)监委会履职情况,赤水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并就调研结果开展了分析研判。
近年来,赤水市纪委市监委积极探索村级监督工作路径,按照有牌子、有阵地、有制度、有公章、有活动、有资料“六有”标准,完善全市124个村(社区)监委会的建设,做到村(社区)监委会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支持,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运转有程序,让村(社区)监委会开展监督有方向、有重点。
在明确职责权限的基础上,赤水市要求村(社区)监委会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认真对照履职清单,紧盯村(社区)党组织、村(居)“两委”,围绕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村组账务、民情民意、纪律作风等内容开展监督,切实做到重大事项全程监督,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资金使用和管理等领域重点监督。
结合片区联动机制,赤水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与纪检监察室督促指导负责片区的村(社区)监委会履行工作职责,乡镇(街道)纪(工)委定期听取村(社区)监委会工作开展和问题线索收集情况。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对问题线索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及时登记上报赤水市纪委市监委。
为切实提升村级监督能力,赤水市将村(社区)监委会成员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着力从党纪党规和政策理论、村务监督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围绕如何开展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监委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激励与奖惩并重,实行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和工作不负责任的,分别予以奖惩,激发村级监督内生动力。
“我们将持续推动村级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以此更大范围内充实乡镇(街道)监督力量,延伸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触角。”赤水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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