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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20条”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22   |   来源:城市金融报  |   专栏:营商环境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六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
    具体来看,《意见》指出,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同时,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适当降低向小微商户收取的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和条码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手续费,严禁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进一步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推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相关国内认证。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快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