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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今年3月起施行 千万市场主体迎来新期待
发布时间:2024/01/30   |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   专栏:营商环境


       1月26日下午,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将于2024

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当前这样一个时间点,浙江出台此项《条例》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浙江又将如何做好贯彻落实,让企

业真正有获得感?当天下午,浙江召开《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对《条例》的主要内

容作了介绍。


  浙江是市场经济大省,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实践地,高度重视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

场主体安心创业、大胆创新。这部营商环境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的出台,相当于给浙江一千多万家市场主

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据了解,《条例》共十章,九十六条,在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

提升、人文生态、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的出台,为浙江省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

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先立后破”的重要抓手


  浙江一直是营商环境的“排头兵”、优等生,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民营企业发

展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公共数据、电子商务、地方金融、反不正当竞争、自贸试验区等一系列营商

环境领域的专项法规,而这些专项法规侧重于解决某类市场主体或者营商环境某些领域的具体问题。


  2023年年初,浙江提出“三个一号工程”,强调要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引领推动各领

域改革。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有必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营商环境法规,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经济活动提供

更加全面、更加系统的法治保障。


  “特别是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国内大循环存在

堵点,强调要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基础上,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法工委副主任吴恩玉表示,从以往强调“稳”,到现在突出“进”和“立”,释放出鲜明的政策信号。制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先立后破”的重要抓手。


  吴恩玉说,一方面,通过立法将该立的立起来,建立科学合理的新机制、新规则。另一方面,在立的基

础上把该破的破掉,通过立法将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则及时破除。这对于降低制度性交

易成本,提振发展信心,改善社会预期,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以营商环境之“优”,促发展之“进”,保经济之“稳”。


  人民网注意到,和之前相比,此次出台的新《条例》侧重于建立营商环境领域的基础性制度,旨在增强

浙江营商环境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条例》集成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数据权益登记等一系列首创做法,对各地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进行

了固化提升。同时,《条例》还在政务服务标准化、政务服务便利化、中介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规定,不断

完善便捷服务措施,保障企业办事简易高效。


  率全国之先,把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写入法规


  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是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牵引性抓手。这项改革自2023年6月启动

实施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整体成势。目前,浙江省所有市县、省级新区均已挂牌设立企业综合

服务中心,各地平均梳理提出增值服务事项150项,企业开办、项目开工建设等24件“一类事”加快在地方

落地。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出台的新《条例》开全国之先河,将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企业综合服

务中心、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政策计算器”、“一类事”服务场景等经验做法予以固化提升,有

力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发布会上,浙江省委改革办副主任董继鸿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制度创新、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强化政

府、社会、市场三侧协同,进一步优化基本政务服务、融合增值服务,加快构建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的

为企服务新生态。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全球通行做法。世界银行已连续18年对全球190个经济体开展

营商环境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于2018年启动了全国范围评价工作,加快了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创新。2

023年5月,世界银行发布全新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与原有体系相比,更强调监管框架、公共服务、办事效率

等。


  近年来,各种各样的营商环境评价很多,有来自政府部门的,有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也有来自企业

和社会团体的,客观上给企业带来了负担。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地规范开展评价工作,每个省

只能有一个评价。


  发布会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骆方豪介绍,为切实发挥好评价工作对浙江省整体优化营商环境的

牵引性作用,本次立法对评价工作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评价的

主管部门;二是进一步明确评价的价值导向;三是进一步明确评价的方式方法。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骆方豪表示,下一步,要深入贯彻《条例》精神,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

境评价工作,一方面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精准对标世行和国家新的营商环境评价

标准,迭代浙江省评价指标体系,提升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另一方面要加强评价结果应用。针对评

价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补齐短板弱项、高效闭环解决问题,切实发挥好“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针对新出台的《条例》,如何做好贯彻落实,让企业真正有获得感?


  董继鸿表示,将多维立体开展学习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

围。还将一体融合抓好贯彻实施,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破解营商环境方面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同时,通

过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认真做好督促指导等方式,多措并举强化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