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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便企利企做优营商环境 新一批“泉心泉意”举措出台
发布时间:2024/01/23   |   来源:泉州晚报  |   专栏:营商环境


       近日,根据《泉州市激励“干部敢为、企业敢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泉州市出台第四

批“泉心泉意”服务企业若干举措,加码推出10项便企利企具体措施,持续做优营商环境。


  实施工程审批单体分阶段验收


  对于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多个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

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

投入使用。同时,提供模拟验收服务,实现验收即投产。


  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分类评审”服务


  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或危害程度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初步设计及

概算的评估评审实施差异化评审,可采用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审查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直接引用、委

托市、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或函询等形式。


  简化用林企业使用林地报批程序


  直接取消省、市级权限办件的“转报”环节,即县级(不含)以上审批办件由项目业主直接向具有审批

权限的部门申报;取消现场踏勘环节,使用无人机、奥维地图、森林资源一张图等工具对市本级审批权限项

目进行云踏勘,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跨度用时。


  简化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手续


  泉州市个体工商户在福建省范围内迁移,无需再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

交迁移变更登记申请即可,实现“变更迁移一地办”。


  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手续


  施工单位通过“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向拟施工设备所在地的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单》,即视为完成告知手续。


  实行中心市区用水“免证办”


  依托福建省政务服务平台证照电子化和数据共享优势,运用人脸识别技术精准识别用户,中心市区(鲤

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供水业务办理无需再提交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证、企业变更证明等材

料,开启高效、便民的“无证明”办水新模式。


  放宽海关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


  允许企业每月月底前对上月深加工结转核注清单及报关单进行集中申报,较原有规定延长15天时间办理

手续;需跨核销周期的,可在当期或下一个核销周期完成集中申报手续。


  提速办理新船营运


  靠前服务拟投入营运船舶,主动帮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采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审批签发一日办结,

信息同步推送至交通运输和船检部门实现“三方联办”,证书原件送达采取邮寄或现场签收等灵活措施,大

幅压缩多方办证时间,保障船舶以最快速度投入营运。


  设立“驻外省为企服务警务联络站”


  依托广东省广州市泉州商会、深圳市泉州商会和四川省闽南商会,设立3个驻外省为企服务警务联络站,

加大对外省泉商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为在外商会发展提供经济犯罪侦防、经济犯罪预警通报、法制辅

导等服务。


  供应链质量赋能助力产业发展


  根据各地产业特色实施“一县一培育”计划,对链主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推广应用九牧集团和安踏集团

的供应链质量赋能成功经验,将先进质量理念、质量文化、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延伸,实现上下游企业质

量协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