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双"一号工程"工作要求,井冈山市财政局印发了 《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意见》的通知,分别从强化政府采购流程管理, 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规范政府采购结果确定,保障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加强监督管理五个方面推出19条措施。
措施中包括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要求预算单位须提前30天公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上线并运行,要求预算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原则上"应采尽采",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对电子卖场供应商上架商品进行价格监测,对商品信息无序、价格虚高等不良现象,予以预警提醒、暂停交易权限、取消交易资格等处理,便利小额零星采购,激活企业活力;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
此外,聚焦打造监管服务到位的营商环境,措施中提到,建立采购人、代理机构长效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评价,将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进一步规范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还将推动联合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通报、信息共享、违法违规案件移送与协查、联合执法与联合检查等联动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流转机制明确的监管链条,发挥协同监管合力,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您的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