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市场的持续稳定是全社会共同目标,消费环境的健康有序靠大家的齐心协力来维护。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滦州市多家单位积极参与到“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的活动中来,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的发展。
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市场监管局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打造诚信品牌形象。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加大信用公示力度。开展网上“晴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推动各类消费业态步入规范发展快车道。同时,选树唐山亮利商贸有限公司等诚信单位申报了唐山市诚信电商企业。
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多家单位积极参与到“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中,通过分享维权故事、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同时呼吁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
持续推进消费环境建设
市场监管局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为“诚信教育·共促消费公平”,继续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滦州支行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线上、线下征信知识宣传活动,通过LED滚动屏滚动宣传、网点附近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帮助群众提升自我征信意识、树立诚信消费观念。
推进诚信创建、提升维权效能、优化消费环境,是深入推进“诚信滦州”建设的重要抓手。接下来,滦州市将紧盯唐山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目标要求,不断提升全市信用状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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