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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开展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发布时间:2022/03/08   |   来源:台海网  |   专栏:城市信用建设


  新春以来,福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企业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目前已走访核查评价70多家。

  此次评价主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并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专处等方式进行。他们根据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等,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评价。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用人单位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用人单位在2021年度或在集中评价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具体为,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无理抗拒、阻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据了解,市人社局相关部门结合评价,确定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等级后,次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前用人单位如提出升级申请,或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降级,将进行重新评价,视情况及时调整其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