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科技厅获悉,吉林省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及伦理建设,对科技部通报的70名涉嫌论文造假、撤稿等失信问题人员认真核查有关情况并严格落实惩戒措施,对6个疑似论文失信问题及时下发通知督促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减少学术不端行为,充分激发科研活力。
“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从外因看与不合理的科研考核评价体系紧密相关,从内因看则源于个别科研工作者背离了科研基本道德要求。”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关丽宏说。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科技监督是科技管理和诚信管理的有效抓手,省科技厅不断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教育引导、监督惩戒等方面加大力度,提升科技监督效果。2021年10月,按照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组织了“双随机一公开”项目抽查工作,检查范围为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完成验收的项目,按照约1%的比例通过电子系统随机抽选项目。经检查,此次抽选的项目均按任务书规定时限和指标要求完成了科研任务,各项目管理处室均按规定进行了验收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告知业务处室并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科技监督作用效果。
及时监督发现科技部官网等网络媒体通报转载的论文造假、撤稿等失信问题,认真对接有关单位核查情况属实与否,对责任人严格按照处理意见实施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取消获取科技奖励资格等惩戒措施;对科技部移交的疑似论文失信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形成包括处理意见、调查报告、佐证依据的完整材料报送科技部。
加强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制定科研诚信承诺书。针对项目负责人,要求其承诺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发生“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及研究结论”“提供虚假材料、科技报告或项目成果造假”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按任务书约定要求执行,勤勉尽责。针对项目单位,要求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承诺对该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要求承担单位及参加单位为项目执行提供必要的支撑,保证落实约定的其他来源资金和项目实施条件,不发生违反诚信要求,违反法律、财经纪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
“我们还邀请吉林大学和长春理工大学有关专家围绕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问题作了专题宣讲,一是分析解读近年来重复发表论文、伪造科研数据等科研诚信典型案件;二是解读国家科研诚信文件精神;三是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了详细解析。通过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及伦理建设,及时敦促科研人员不断树牢科研诚信及伦理意识,守住底线、潜心研究、追求卓越。”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关丽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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