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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在全国首创企业排污权指标有偿使用费续缴信用激励机制
发布时间:2022/02/22   |   来源:信用浙江  |   专栏:城市信用建设


  舟山市积极响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争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拓展“信易+”激励场景,对守法、守信企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分期缴纳的信用激励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对排污权费用的负担,有效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自贸试验区的绿色发展。目前已累计为100余家企业办理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续缴的分期缴纳,涉及金额3233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在新冠疫情期间的资金压力。

  该场景的主要做法为全国首创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企业可以享受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续缴的分期缴纳政策,目前已累计为100余家企业办理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续缴的分期缴纳,涉及金额3233万元,有效缓解企业在新冠疫情期间的资金压力。此项改革成果入选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片区“第七批制度创新成果”,并作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上报国家。同时,该项改革成果也入选了“第一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

  企业排污权指标有偿使用费续缴信用激励机制该让更多机制不仅使原本相互独立的2项工作实现有机结合,更让相关企业直接认识到日常守法、守信的重要性。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有部分原本未纳入生态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主动要求参评,以便获得分期缴款的资格;也有部分原本评价结果为B级、C级的企业积极申请信用修复,以便获得分期资格,或增加分期的期数,大幅度地推动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分期。。

  下一步,舟山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足现状,按计划落实各项工作。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十四五”排污权指标重新核定工作期间,全市已有83家企业登记分期缴款事宜。二是进一步拓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分期缴款应用场景,在继续完善信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促进舟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