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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险有“信”——我国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扫描
发布时间:2021/10/08   |   来源:中国信用  |   专栏:各界谈信用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近年来,我国金融领域的突出风险通过集中整治等方式得到有序处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才能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为稳定安全的金融环境。

  ——题记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金融法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一次高层会议,让近年来中央文件高频提及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信用建设密切联系了起来。金融市场是建立在信用体系基础之上的,只有建立了完善的信用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金融市场各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不仅可以优化金融市场秩序,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同时还能够更好地发现风险,识别风险,进而管理风险、处置风险。

  经过多年努力,当前我国借助信用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已取得积极成效。通过理顺金融安全网、实现信用债统一监管、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筑牢“信用+科技”防线、提升金融识别水准等手段多管齐下,不仅防止了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还使得金融业根基更坚实、步伐更稳健,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更为稳定安全的金融环境。

  “光明前的迷茫”

  金融风险如影随形考验监管

  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党中央重视已久。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告诫全党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和部署一系列“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的重大举措,发起了攻坚战的前哨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阐明了金融领域的根本性战略性问题,形成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系统方略,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7年10月15日,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曾透露将要成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下一步重点关注的四个方面:影子银行、资产管理行业、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这四方面正是过去多年以来,中国金融行业发展最为迅速,同时也是金融风险迅速积聚的领域。2017年11月1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金融委第一次会议的果实:总体而言,是让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回归本源,引导30万亿元银行理财按照公募基金监管,给银行资管子公司牌照独立运营;约束53万亿元证券业资产管理产品,要求其不再做放贷通道或自行放贷;规范保险业投资行为;除此,非持牌机构不得从事资管业务。

  之所以成立金融委,正是因为金融风险乱象得不到及时处置,势必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大局。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无所不能的“银行的影子”:自2008年开始,到2011年变本加厉,银行资金绕道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等,因结构化分级产品“名股实债”加杠杆:要么投向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过剩产能行业,或者进入股市、债市等市场推波助澜。

  另一边,“影子银行”也与互联网金融一起野蛮生长:保险机构发行变异的万能险、投连险等高现金价值产品,堪比银行揽储;小贷、租赁、保理、P2P等机构,通过全国开花的各类地方交易所进行债权转让,后者再将其放到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拆分,次贷特征明显;除此,私募基金借互联网平台,将高风险的股权投资如乐视项目向散户进行销售;现金贷企业通过ABS(资产证券化)迅速放大杠杆,以上种种行为均隐患重重。

  同时,“银行的影子”“影子银行”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之间也多有交叉,风险传染性大大增强。

  2015年夏天的“股灾”,2016年冬天的“债灾”,以及此起彼伏、愈演愈烈的各类“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均暴露出“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式的金融监管体制弊端。

  “股灾”期间,证监会高层认为,股市迅速泡沫的一大原因在于杠杆交易的兴起,包括证监会管的券商两融业务,银监会管的两融收益权、银信结构化产品如“伞形信托”、P2P配资等。而在证监会“一刀切”掉券商接入的银信结构化产品时,银监会管辖的信托业却全然不买账,双方公开叫板。股市已经在不断拆杠杆,但当时大量银行配资的银行资管计划、万能险产品等持股问题,仍未解决。

  债市的分割更是“老大难”,2015年银行委外业务兴起,大量中小银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进行批发性融资业务,转而委托券商、基金等大量买债,造就一波杠杆上的“债券牛市”,后来由于银行间利率陡然抬升,债市大幅波动,银行浮亏明显;除此,银行业机构通过嵌套不规范的ABS产品进行“假出表”大行其道。

  除此,互联网金融也暴露出监管短板。比如,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曾公开指出,各类中国特色的金融、类金融机构和区域性交易市场创新设立更是眼花缭乱,不胜枚举。“一些地方领导以往热衷于发展地方交易市场,现在也发现难以监管,区域性市场难免风险外溢,一旦出险,收拾起来十分棘手,也都在审慎处理和认真反思。”虽然在2015年末e租宝、泛亚等已被查处,但钱宝网等非法集资平台继续席卷全国直至案发。

  凡此种种,都是对监管的拷问。

  “牵一发而动全身”

  “穿透式监管”筑牢风险防范藩篱

  要不要回到分业经营,是当时重要的一类看法和建议,初衷是希望让金融行业回归更加保守、审慎的分业经营,类似于加拿大模式。

  众所周知,因为银行业经营和监管的审慎保守,加拿大几乎是惟一没有卷入2008年欧美金融危机的发达国家。

  金融危机结束后,美联储前主席伯南克在《行动的勇气》中总结道:“混业经营不是问题,美国碎片化的分业监管才是真正的问题。”

  分业监管无法适应现实中早就形成的混业经营,弊端丛生。监管套利大行其道,是金融乱象丛生的症结所在。因此,为构筑金融安全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现“穿透式监管”和统一监管,最终决策层的选择是:在机构、思路、制度上实现三变化。

  从机构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以下简称“金融委”),监管体系逐步优化:2017年7月14日~15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宣布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2017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办公室设在央行。由在负责宏观审慎的基础上,有效统筹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综合监管改革方案,补齐监管短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从思路上,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渐渐清晰: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责整合;同时,还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4月8日,银保监会正式挂牌成立,金融业跨市场监管能力得以提升。

  至此,历经15年之久的“一行三会”金融监管架构迎来了变革,“一委”和“一行两会”的矩阵式金融监管架构就此形成,在框架上更加协调。

  从制度上,资管新规等直面金融顽疾:以央行为首的“一行两会”在2018年4月末还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这份文件是中共十九大确立“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以来,监管机构出台的首个金融监管制度。由此可见,最高决策层高度重视金融乱象治理和金融生态环境修复。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资管新规及配套制度、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综合性、跨行业的监管政策陆续出台,从风险识别到防控,再到化解、处置,协同效用大大提升。

  上述机构、思路和制度三者的变化,无疑就是当前中国金融的一个横切面写照。正所谓“牵一发动全身”,金融与企业发展、民众利益息息相关,须慎之又慎,筑牢风险防范藩篱。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新闻公报29次提及“风险”,22次强调“监管”,凸显了金融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更有效的监管需要监管框架更明晰、更精准,覆盖范围更全面。

  党的十九大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定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其中,金融风险是最突出的重大风险之一。有效监管的建立与完善,对金融风险防控起到关键作用。一组数据可以有力说明这场攻坚战的成效:2017年~2020年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超过之前12年总和;2017年以来,压降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20万亿元;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全国实际运营的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P2P)网贷机构全部归零。

  去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密集筹划,针对资产质量劣变、新一轮资产泡沫等潜在风险,研究更多防控举措,将加大不良资产、高风险影子银行等重点领域的处置力度。地方层面,多地召开专题会议,针对金融领域放贷等主要风险点部署专项整治。同时,监管部门正加快补齐金融风险处置的制度短板,健全金融机构法人治理、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等改革措施将陆续推出。

  此外,央行近日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对2020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公布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取得的成果,包括宏观杠杆率持续过快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各类高风险机构得到有序处置、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得到稳妥化解、金融秩序得到全面清理整顿。

  由此来看,近5年来,我国构建了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互相补充、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统一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金融监管框架不断完善,筑牢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线。

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一文中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取得实质性进展。但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的金融安全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金融监管面临新的严峻挑战。

  “围剿毒瘤‘零容忍’”

  信用债“大一统”防金融风险

  在新的风险挑战中,不良资产也引起上层的关注。

  郭树清曾撰文《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到,信用风险是金融业最基础的风险,有毒资产是必须下决心切除的病灶,掩盖拖延只会贻误治疗,最终带来严重后果。

  在当前信用债市场违约事件频发、金融风险防控压力增大的背景下,郭树清从历史的角度,以辩证的思维,充分论述金融之于经济唇齿相依的关系,揭示金融风险的本质属性,阐述防范金融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可谓意味深长。

  2020年11月10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集团”)债券“20永煤SCP003”未按时兑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将信用风险暴露推向高潮,对整个债券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巨大的冲击。

  11天之后,2020年11月21日,金融委在周末召开会议,指出近期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相关媒体从这次会议提炼出来的关键点,是要打击“逃废债”,会议指出,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虽然市场对于“债券违约常态化有利于强化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具有共识,但警惕违约企业发生欺诈发行甚至是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是投资者高度关心的问题。

  2021年年初,人民银行召开的工作会议指出,推动完善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框架,加大对债券市场逃废债、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这意味着,债券市场各项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完善。2021年1月15日,银保监会、发改委、央行及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规程》),明确了债委会职责定位、扩大了债委会成员的覆盖范围等。《工作规程》总结了前期风险企业债务问题特点及债委会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现有债委会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同时明确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要求,支持金融机构联合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与失信惩戒机制作用。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债委会制度完善,显著有利于金融机构抵御信用违约风险。

  记者注意到,信用债市场风波以来,央行通过注入流动性,以期控制风险。相关部门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划监管制度。终于,今年8月18日,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大一统”一锤定音。

  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法制、推动发行交易管理分类协同、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健全定价机制、加强监管和统一执法、统筹宏观管理、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拓展高水平开放等十个方面,对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意见。

  核心要点包括防范监管套利、禁止结构化发债行为、加强信用评级监管、压实中介机构信披责任、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强调债券发行定价公开公平公正等,主要是针对规范债券市场交易与防范金融风险提出要求。

  对于近年信用债市场暴露出的各种乱象,《意见》明确表达严监管态度,强调严禁结构化发行,依法严肃查处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逃废债行为,禁止企业借债务重组和破产“甩包袱”“卸担子”,并首次提出发展高收益债市场。

  值得期待的是,《意见》明确了《公司法》和《证券法》作为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法律基础的地位,并称未来将研究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

  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国信用债市场有30多万亿元,被抛售的债券的规模占信用债市场规模不超过1%,比例并不大,也并没有出现大面积恐慌抛售行为。

  但是违约会打击市场信心,影响发行新债,由此带来流动性紧缩,从而影响整个债市甚至实体经济,所以有业内人士提出,政府有必要在此关键节点,采取各种政策控制风险。

  “债券市场是否稳定,关系到金融市场的安全和实体经济的发展。我们不仅要关注违约事件造成的短期冲击和修复路径,更要关心中长期的影响和行业格局、市场形势的变化。例如地方性国企或知名民企违约事件,对其所在省份和地方融资平台都会产生影响,如果由此使得该地区的融资受阻,那么这里的实体经济发展也必然会受到影响。”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张伟指出,要加快创新信用分析和风险缓释工具,以及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对冲和管理金融风险,提高资本运营的灵活度。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出台后,有地方政府已开始有新动作。

  8月18日,湖南省财政厅披露《关于湖南省2020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湖南省坚守债务底线,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全面实施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开工上级财政核准制,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禁借债付息。实施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强化绩效管理,切实防范法定债务风险。研究出台更具指导性、操作性的政策办法,加速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平台企业监控预警,对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确保资金不断链、债务不爆雷。

  一位债市资深人士表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最要紧的是识别不良即“有毒”资产,及时切割被“感染”的部分,防止有毒资产传染。这也是从系统性角度出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最基本要求。

  “无原则不成方圆”

  用法治筑牢金融安全底线

  当前,金融风险演进表现出新的特点,监管部门虽面临挑战,但仍保持定力,因为此次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已为其指明了方向——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决策层已定方向,关键看怎么落实。

  首先要考虑的,便是如何让信用在防范风险中发挥最大效用?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法治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应当加快构建金融法治体系。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荆林波也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根本上来说应加强相关立法。完善金融领域立法,推进金融法治建设。

  确实如此,金融的核心职能是信用中介,诚实守信和法治精神是保障金融稳定运行的基础。

  放眼世界,英美等发达国家和阿联酋、哈萨克斯坦等新兴市场国家均建立了专门的金融司法体系,高效的司法及争端解决机制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金融审判专业化是大势所趋。

  立足国内,新中国成立70年来,现代金融法治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期货法》《保险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础金融法律为核心,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重要内容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出台了《票据法》《反洗钱法》《金融统计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还建成了全国集中的金融统计信息系统,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取得重要进展,有效遏制了金融领域风险。

  不仅如此,近年来,各地也开始陆续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

  2016年3月份,以《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出台为标志,我国地方金融监管立法进程启动。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伴随地方金融监管权的确立,各地陆续加快了地方金融立法进程。

  2020年以来,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纷纷出台。《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在去年4月份通过审议,同年7月1日施行;《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于去年5月份通过,同年8月1日施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在今年4月18日通过,7月1日施行。近期,更有多个地方性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开始施行,也有部分相关草案已提交地方人大审议。

  从各地已出台的金融监管条例来看,均进一步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的主要对象,即“7+4”类机构——“7”指的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4”指的是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和地方各类交易所。

  在业内人士看来,让地方金融监管“长出牙齿”不仅提升了地方金融监管法制化、制度化水平,更有利于积极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2020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设立金融法院是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此后,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宣布正式成立,是继上海金融法院之后成立的第二家金融法院。两家金融法院的相继设立正是当下金融审判专业化的最好写照。

  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是否必要?就金融法院本身而言,决策层希望以此完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长远来看,也是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驾护航。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17年制定的《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根据需要设立金融公诉和审判机构,健全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诉讼机制,完善行政和解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21年5月,王雁序、刘国梁、王景等11名原告起诉乐视网、贾跃亭、贾跃民等21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被北京金融法院所受理。由于案件涉及上市公司,与广大股民利益息息相关,贾跃亭又是知名人士,立案之后立刻就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11名投资者请求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这11名原告的索赔金额为1294.03万元。

  记者获悉,这一备受关注的乐视网财务造假投资者索赔一案,如今有了重大进展:“8月2日,我们作为这11名原告的乐视网股票投资者的代理人,收到了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是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以来,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案。

  这起案件重大进展的突破就是通过法治防控金融风险的一个缩影。正如专家型法官巩富文所说的那样,“金融法治既是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基础,也是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路径,更是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保障。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要以法治思维重新检视现有制度,以法治化手段解决规制性问题与矛盾,以法律规范来理顺体制、机制。”

  “四两拨千金”

  风险防控为小微企业增“信”助“利”

  如果说法治为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系了一道“安全带”,信用就为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长效监管和服务上了一台“加速器”。

  可以看到,信用风险是金融业最基础的风险,作为金融稳定发展“主力军”之一的小微企业,更是需要信用“贷”来红利。

  不过,一直以来,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却是个老大难问题。究竟难在哪里,贵在何处?

  症结在于金融机构难以判断企业的信用风险,同时企业的增信手段不足。

  相关业内人士指出,当下强调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正是由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在破解各个领域的治理难题中都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桩”。特别是经过多年努力,当前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已取得了积极成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征信系统。

  尽管成效显著,但在现实中,金融机构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仍较为突出,很多时候,银行想要“读懂”企业,往往面临不少制约。尤其是疫情之下,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更加严峻。虽然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但从实践中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去年8月,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曾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现在小微企业的户数是3261万户,这是小微企业名录库中正常登记、持续经营的企业。其中,在银行有授信的是1040万户,占31.89%,有贷款的户数是29.4%。

  从数据上看,首贷户仍存在较大的拓展空间。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小微企业突破“零信贷”,对银企双方而言难度都很大。

  北京书香盛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香盛景”)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图书销售和配送服务的小微企业,主要面向全国社会馆、大学馆及教育厅、局下属的中小学校图书馆供应图书。

  该公司法人徐勋松表示:“由于高周转、轻资产的运作模式,无法办理抵押类贷款,对银行的其他贷款产品也不太了解,不知是否具备贷款条件,也不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且市面上较高的贷款利率也使企业望而却步。”

  对企业来讲突破“零信贷”很难,对银行来讲则意味着更高的风险。

  “既然是首贷,在银行留下的征信记录基本就很少,甚至没有信息、没有数据,银行无法对企业风险做出客观评价,进而放贷。”一位国有大行普惠金融部人士直言。

  “从未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过贷款的企业,其经营信息不透明,贷款无法有效评估,对银行来说面临抵押难、授信难、风控难‘三难’问题。”某股份制银行授信审批部负责人表示。

  针对这一问题,人民银行去年创设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据了解,该政策出台以来至2021年6月末,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按季操作,累计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2215亿元,支持其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共计6204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9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提出今年再新增3000亿元人民币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票据贴现和标准化票据融资,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再贴现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占款压力。

  此次国常会进一步提出,推动银行更多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担保机构为缺乏抵押物和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有专家认为,此举有助于提升小微企业金融资源可得性,特别是让信用好、具有较强潜力和竞争力的优质小微企业,贷款更容易、更便宜、更快捷。

  如果说国家层面为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打下了“基础桩”,牢牢让信用成为金融风险防控的“地基”。那么,地方层面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就是根基之上的“百花齐放”。疫情发生以来,多地推进金融服务与产业链、供应链的深度融合,为小微企业排忧解难,涌现出了一系列典型案例。

  在浙江,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助力民企提高融资可获得性、提高融资效率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依托该平台,浙江已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银行线上放贷体系,199家银行、8708个业务网点对接入驻,3.7万个银行工作人员在线处理业务;客户经理贷前调查工作减少了约三分之一,真正体现了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截至2021年4月,该平台已直接完成授信超3600亿元,其中,17.2%客户为首贷户,90%的贷款3天内完成授信,93.3%的贷款为普惠型小微贷款,26.5%的贷款以纯信用方式发放。同时,平台推进失信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敬畏市场、珍惜信用,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在青海,制定《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2021年1月1日以后通过“青信融”平台发放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按30%的比例予以一次性补偿,进一步精准落实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

  在湖北武汉,武汉市首笔“再担园区贷”由农行武汉分行8月25日向武昌区某劳务公司发放。这笔290万元的融资担保贷款,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困境。据了解,湖北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武汉市融资担保公司对接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针对该区推出“再担园区贷”,为辖区内符合标准的企业提供由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支持。相比传统信贷模式,“再担园区贷”由政府主导推出融资需求名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参与制定入围企业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集中受理企业融资申请,简化了担保流程、降低了担保风险、扩大了服务范围。截至目前,武昌区共收到80余件“再担园区贷”申请,目前超过八成已审核完毕,近期将陆续放款。

  在浙江嘉兴,嘉兴市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突出“因信而融、共享普惠”核心要义,以大数据分析应用为手段,充分整合全市信用信息资源,从信用基础、信息技术、信用产品等多个维度,逐步解决信息不对称、抵押不充分等融资难题,进一步加强全市金融服务供给。平台创新设计两项特色撮合方式――“智能推荐”和“精准推送”,实现银企融资精准对接,覆盖全量供求信息。截至2021年7月末,累计服务企业14,957家,解决融资需求3.17万笔,促成融资金额1455.43亿元。

  在广东顺德,运用“顺德区信贷风险补偿金”推动信贷增长,截至目前,顺德农行风险审核、累计放款180多笔,累计放款超过12亿元。据悉,该行主动对10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普惠贷款优惠利率,并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同时,今年顺德农行累计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科技信贷超19亿元,其中,共向11户企业发放了知识产权质押贷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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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事关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理应成为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正收益”。因此,强化风控,降低风险,让利于企,将金融服务的“普”之风和“惠”之雨真正落到万千小微企业之上,才能让金融基本面长期稳定向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数据化“大脑”精准监测金融风险

  “因为信用评级下降,企业面临多家银行超过1500万元的抽贷。资金流吃紧,正愁怎么办,没想到政府已经帮我们解决了。”对于政府部门的援助,温州龙湾一家阀门企业负责人陈先生觉得既感激又“意外”。

  当该企业受担保影响,出现流动风险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时候,温州市金融办开发的地方金融风险预警防控平台“金融大脑”显示预警并给出服务方案。温州市金融办助企人员经走访核查,确认企业经营正常,及时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停止抽贷,为企业雪中送炭。

  2019年4月2日,温州“金融大脑”平台正式上线,致力打造“金融风险预警+金融服务”监管科技系统,在当时已实现了对温州25万多家企业的“健康体检”和“全覆盖监测”,为政府用大数据和科技实现金融监管“探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首创金融“监管+服务”的模式,以数据整合共享和分析为核心,通过构建企业风险画像、大数据挖掘分析、企业信用评估等方式,有效监测预警各类风险,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记者看到,温州“金融大脑”界面上有“风险概览”“系统监测”“风险画像”三个模块,罗列了疑似非法集资企业总量、疑似传销企业总量、信用风险企业区域分布等信息,对具体企业的风险等级、风险标签、风险指数、影响人数、影响金额等重要信息逐一列明。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传统的金融风险收集来自风险爆发和人工走访,前者已经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后者则效率过低。“金融大脑”打通国家、省、市三级多个部门多项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并率先尝试将民间借贷信息纳入建模运算,扫除企业画像在民间融资方面的信息盲点。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解决数据孤立、风险识别困难、处置流程冗余、操作手续复杂等诸多现实难题,已成为温州市企业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的可视化“报警器”。

  截至去年三季度末,“金融大脑”对全市30万余家企业进行风险扫描,发现4616家疑似金融风险企业,核实风险隐患企业100余家,并分批分类对重点疑似风险企业进行及时帮扶,实现企业金融风险早发现、早识别、早处置。

  此外,温州“金融大脑”也有效地支持了智慧商圈建设。此前,通过系统对温州五马商圈内213户商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帮助数十家信誉较好的商户分别获得金融机构3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信用授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指出,金融科技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金融风控模型,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智能感知异常交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技防能力。

  温州的“金融大脑”是利用科技手段助力金融风险预警的典范。距离温州1000多公里的广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也有自己独特的创新。

  位于广州珠江新城的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内,有一套金融监控系统——金鹰系统,这套系统犹如金融鹰眼,深入到广州的每栋楼宇,24小时排查着广州每个角落有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一旦风险触及标准,就会立即发布预警。

  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总经理覃振杰例举了一个案例,2018年11月,防控中心通过其广告监测系统,发现了广州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虚假夸大宣传,违规宣传“保本保收益”,并诱导投资者在其旗下平台App购买高息的理财产品实施诈骗。防控中心立即对该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初步判断其运营模式疑似违法,达到防控中心橙色预警标准,立即向增城区发改局金融科预警。随后,增城区处非办牵头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荔城街开展联合排查,在注册地址未发现该公司办公,区处非办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8年12月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经受害人报案,2019年3月,增城区公安分局对该公司立案侦查,及早控制风险扩大蔓延趋势。

  “以前,金融监管对非持牌机构的问题常常是等到风险爆发后才发现,现在依托金鹰系统,不仅将当地的非持牌金融机构,以及当地注册的相关非金融企业,甚至在广州注册但是在外地经营的相关企业,都纳入了监控,实现了金融风险提前监测,并通过打早打小,将金融风险扼杀在最早期。”覃振杰说。

  实际上,除了首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广州在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面,在信贷方面的创新也值得关注。

  2019年,广州建立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监管功能区“数字普惠金融监管试验区”,实施小额贷款行业的分类监管试点。同时,推进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广东省分中心试验区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引导市小贷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有效降低地方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征信成本。

  伴随数字经济的发展,提高机遇意识的同时,更要强化风险意识。温州和广州积极利用数字工具,通过科技发展的机遇降低自身风险损失、保障风险可控化,真正将《发展规划》落实、落细。

  就如北京银行首席信息官龚伟华在2021中国金融科技论坛上所说,要防控金融风险,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的运用,通过知识图谱、数据模型提供场景适用的智能业务管理和精细化风险管控手段;基于开放式云平台,在获客、数据、风控等各个业务节点,将多角色市场机构链接为整体业务生态;以数字技术为小微企业实行精准金融服务,降低运营管理成本,助力中小微企业等短板领域抓住新发展机遇。

  “好风凭借力”

  构建金融素养教育长效机制

  敏锐地识别和发现潜在的金融风险,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第一步。近几年来,我国居民发现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在显著提升。

  这也得益于各部门和机构开展的金融风险知识普及活动。

  2013年起,每年9月,人民银行都会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在此基础上,2019年9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通力协作,统筹资源,共同推出“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今年9月,四家单位继续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桂平在2021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媒体吹风会上表示,面向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和广大网民开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共筑维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的坚固防线,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金融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建立健全广泛覆盖、公平统一、可持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金融领域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

  促进全社会整体金融素养和能力提升是金融工作水平在更深层次上的体现,更是金融消费者防范和化解一般金融风险的基础性措施。

  那么,怎样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大众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

  刘桂平表示,央行立足国情实际,努力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知识终身学习体系。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同教育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委保持沟通协作,联合研制了金融知识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框架要点,使金融基本知识系统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中小学金融素养教育的长效机制。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表示,银保监会加强12378银行保险消费投诉热线管理,畅通渠道,紧盯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好诸如老年人应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等重点工作,重点在金融宣传教育活动中围绕“一老一少”进行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张迅介绍说,证监会始终坚持当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守护人,统筹推进各项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结合关键时点,持续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并从源头上提高国民金融素养等。

  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副局长刘红岩表示,将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聚焦重点人群,推进网民金融素养教育,唱响金融好声音,激发网上金融正能量。

  可以看到,面对疫情给金融防风险带来的新挑战,金融监管部门正密集谋划,借助教育手段为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储备“弹药”。不仅如此,一国金融体系和制度的发达与完备,除了需要有长久和有效的公众金融教育,更需要金融工作者的诚信从业,与建立金融素养长效机制相呼应,以形成具备金融诚信氛围的社会大环境。就如上海市金融青联委员王玉所说,金融从业者的诚信水准决定了金融行业的诚信水准,必须加强引导和管理。

  那么,如何加强金融从业者的诚信水准,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工作氛围?王玉进一步表示,建议建立金融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对严重失信金融从业人员实施约束和惩戒。

  相信随着金融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的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金融铁军队伍将越发壮大,诚信金融从业人员将有更多机会和便利,从源头堵住金融风险的“缺口”,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迈好“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第一步,至关重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是“躲进小楼成一统”,而要“扬帆大海经风浪”,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在高水平双向开放中不断提高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为此,要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着力降低信用风险,进一步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让信用成为金融风险防控的“基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