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潍坊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将市级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向社会公示,清单涉及全市17个行政执法部门,共302项,其中承接省级通用清单203项,新纳入事项99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主要包括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领域。市司法局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将更多事项纳入告知承诺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9号)要求,潍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潍坊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具体工作。5月13日,市司法局结合省《通用清单》,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潍坊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细化为23项具体措施,创新编制《潍坊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范》,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告知承诺制提供指引。
下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将根据市政府要求,梳理公布本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将更多的事项纳入本级清单,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制定规范性告知承诺书文本、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在各级政务办事场所、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确保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取得实效。

您的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