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厅半年度信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苏州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7月16日下午,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在12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交通运输信用半年度工作会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马文欣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传达了全省交通信用管理工作半年度座谈会精神,部署了下半年信用管理工作,通报了二季度全市交通运输信用工作情况,并由张家港、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会上作交流表态发言。
会上,马文欣副局长指出,苏州交通在上半年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信息归集和等级评价工作有序推进、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加快发展、行业诚信文化建设不断推进,开展的一系列信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半年,我们既要巩固成绩,也要找不足、补短板,进一步对标市局信用工作要点和2021年“信用交通省”建设重点工作评估指标,逐项对照落实,保持昂扬斗志,确保在下半年掀起一个信用建设高潮。
一是积极争创第一批“信用交通城市”。市局统筹推进“信用交通城市”创建,市、县两级交通部门要共同努力推进,有条件的可以启动“信用交通示范县”创建,业务条线上在各业务领域中也要保持先进。各单位要对照全市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建设更高质量交通运输示范城市为抓手,不断规范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积极推动交通运输信用应用创新。要把工作重心放到信用数据的应用创新上,积极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易+”守信激励工作,让更多的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交通的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交通建设的获得感,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下半年要努力打造形成一批“信易+”亮点示范产品,并力争在现有“信易+”数量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年底市局要编制交通信用案例汇编,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是积极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保障。各单位要认真对照《2021年苏州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信用交通省”建设重点工作评估指标,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年度各项目标全面落实。道路水路运输领域要继续深化落实“两个《办法》”的运用,加强信用数据对执法监管的支撑。同时各单位要在资金、人才和技术上给予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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