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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记账机构签订信用承诺
发布时间:2021/07/08   |   来源:信息新报  |   专栏:城市信用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阆中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促进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经营形象,近期,市财政局组织阆中市16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分别签订了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中明确签订人应履行如下承诺:一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是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是应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是应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的合法权益;五是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愿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六是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用承诺书的签订,将进一步约束阆中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经营行为,推动其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