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承诺即修复”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以道里区、南岗区、松北区、平房区、尚志市、五常市、宾县7个区县(市)为试点,开展“承诺即修复”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源头前置承诺+期满告知提醒+政府主动代办”的一般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新模式,实现最快捷、最便利的“极简修复”、“秒修复”,提升企业信用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解决企业因一般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不知晓、不主动修复信用,在招标投标、市场合作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难题,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从企业需求侧出发,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承诺即修复”试点,实现最快捷、最便利的“极简修复”。
据介绍,此前的信用修复,是企业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满三个月后,企业自主申请进行信用修复,需要到作出处罚的行政决定机关履行处罚后,再次申请填报信用修复表,存在不熟悉何时修复、怎么修复和多跑腿等问题。实施“承诺即修复”,企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际,同步告知行政相对人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填报“涉及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无需行政相对人后续再履行其他程序。对未履行信用承诺或屡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开展谈话提醒,加强检查频次等,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督促企业履行承诺,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意识。
让行政机关主动作为,避免企业跑腿,“承诺即修复”,符合国家信用修复有关规定,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建立“源头前置承诺+期满告知提醒+政府主动代办”的一般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的创新机制,将帮助企业实现信用修复“零”跑腿、“零”周期、“零”存量和“零”违诺,真正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时间表:
1、组织启动(2021年6月底前)。试点区、县(市)迅速组织启动,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
2、全面推进(2021年7月至10月底)。按照《方案》要求,试点区、县(市)全面推进“承诺即修复”工作,创新创造,不断完善。
3、总结推广(2021年10月底至11月底)。结合试点经验与成果,基本形成“承诺即修复”工作模式,逐步推广,有效提升全市信用建设水平,打造“哈尔滨营商环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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