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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蒙城县全面推进信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21   |   来源:潇湘晨报  |   专栏:城市信用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亳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一是出台我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组织教育、建筑、金融、房地产、食品药品、社会团体等领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所辖企业开展信用承诺工作,并在“信用亳州”网站全量公示我县企业提交的信用承诺书。二是报送守信联合激励及失信联合惩戒案例117例,推动奖惩案例归集和相关数据分析,实现联合奖惩工作的闭环运行,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引导力和威慑力。三是开展警示性约谈布置工作会,召开对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差”的市场主体主管部门座谈会,要求各主管部门对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差”的市场主体及其负责人进行分领域警示性约谈。四是按照市文明办有关部署,开展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消防安全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考试作弊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信贷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企业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七项专项治理,并按其要求反馈治理情况,目前全部治理完成。五是部署开展“信易贷”工作,召开我县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宣传会议,启动平台宣传工作,并在政务服务窗口摆放宣传桌牌、发放宣传册、播放宣传片,依托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信用信息,提升信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能力,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和深度运用,完善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信息对接机制,通过信用手段提高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可得性。

  二、存在问题

  第一,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仍需加强。政务公开方面。部分单位对信用公开重视程度不够、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标准度低,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网站宣传力度不足,民众对网站知晓率低,影响了公民和法人知情权和监督权。商务诚信方面。队伍建设和服务企业水平有待提高,管理方式和工作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与本地、本部门实际结合不够,推动内外贸行业监管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方面。政、银联动组织推动体系和协调机制有待加强,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难度大、工作协调成本高。信息采集模式环节多、成本高、更新难,未建立快捷、高效的信息采集、核查、录入、更新机制。

  第二,基础措施实施不到位。平台建设方面,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服务平台的信息采集模式、系统运行质量亟待改进。奖惩机制方面,失信惩戒制度规则和具体措施有待完善,可操作性待明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较低。诚信教育与文化宣传方面,尚未建立起常态化的诚信教育、宣传机制,社会诚信文化宣传不足,广大民众对诚信及诚信文化的理解不深,整体诚信氛围还有待加强。

  第三,社会信用运行机制还需健全。覆盖全县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由于制度欠缺和手段的局限,现已有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记录不全面,分散在各部门、各领域,全县各部门互联共享系统还有待完善,且对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不发达,市场监管体制还有待于完善,信用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机构公信力不足,信用产品供给创新动力不够,信用产品需求潜力有待于开发,信用产品市场发展滞后,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

  三、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信用法规标准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蒙城实际,以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修订制定规范征信活动和信用服务市场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蒙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我县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信用信息记录、征集、整合、公开等规章制度,明确信用信息管理、异议处理、投诉办理等办法,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建设。

  二是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健全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依法实施分类监管,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在国家、省、市信用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符合本地及市场化要求的信用服务市场管理制度和方法措施,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业务规范,促进信用服务业务健康发展。加强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有序推进对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的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管理。依法加强信用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任职信息管理,实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制度化,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市场混淆行为、虚假宣传、恶意诋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投诉事件、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信用服务行业和从业人员自律。推行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督促征信机构内部建立信用服务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行为准则及业务规范。推行信用服务行业诚信服务承诺制度,强化信用服务机构自身信用建设,鼓励信用服务机构设立首席信用监督官,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组建蒙城县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约束机制和信用守则,形成行业自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