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市林草局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定期梳理市林草局各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督促按时履约,坚决杜绝失信行为,实现政务诚信。
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惩戒。依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对人民法院公布的33家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进行联合惩戒,惩戒内容包括:限制使用国有土地;限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限制国有草原占地审批;限制申报重点草原保护建设项目。
三是主动做好联合惩戒案列归集工作。市林草局指定专人负责联合惩戒归集上报工作,对市林草局的行政执法数据按要求报送,确保信用数据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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