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宁市2021年加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会聘任首批营商环境监督员以来,各监督员积极发挥监督职能,推动安宁市营商环境提升、优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的“侦察员”“联络员”“宣传员”“监督员”,发挥“眼睛”“探头”“外脑”作用。
“事事有交待、项项有结果”
截至目前,安宁市营商环境办已完成了3起关于提升安宁市营商环境建设的诉求反馈,严格按照《安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的工作流程及职责分工,出具相应的转办函分别转交安宁市交运局、安宁市教体局、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太平新城街道办办理。接到转办函后,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就反映问题给予协调解决,并对诉求人员进行电话及书面答复,做到有求必应。各部门之间密切联系,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支持和配合营商环境监督员开展工作。
客观公正,依法监督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在任职期间主动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为安宁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服务,认真领会《安宁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管理法》,发挥引领作用,保障了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便利度,促进新型政商关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对政府部门进行监督,坚持群众标准,以群众得实惠、企业和社会满意为标准,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合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做到“讲客观、讲公正、善作为、做表率、依法依规”。
定期培训,明察暗访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培训会,积极创新服务发展手段,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为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高质量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共同开展明察暗访,不断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创优。为完善市场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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