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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三门峡市公务员录用、调任将查信用记录
发布时间:2021/03/22   |   来源:三门峡日报  |   专栏:城市信用建设


    个人的失信行为,将影响到公务员录用、调任。在公务员录用、调任考察过程中应当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调任为公务员。
   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方式和流程,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河南省信用中心依托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开发的“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系统”,向各地各部门提供查询服务,确保信息核查权威统一、信息安全可靠。市级查询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印制公文向河南省信用中心提出查询需求。河南省信用中心查询核实后,印制公文反馈查询结果,不得反馈查询结果以外的其他信用信息。同时,“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开设“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指南”专栏,公示查询工作流程。查询结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的,河南省信用中心进行二次复审、复核、复查。